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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文书

书画艺术品的非司法鉴定结果是给出鉴定证书或口头告知真伪与否。而书画艺术品的司法鉴定结果是以司法鉴定文书呈现的。根据司法部的文件规定,司法鉴定文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和判断后出具的记录和反映司法鉴定过程和司法鉴定意见的书面载体。司法鉴定文书分为《司法鉴定意见书》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

《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检验、鉴别后出具的记录司法鉴定人专业判断意见的文书,一般包括标题、编号、基本情况、检案摘要、检验过程、分析说明、鉴定意见、落款、附件及附注等内容。

《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检验后出具的客观反映司法鉴定人的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的文书,一般包括标题、编号、基本情况、检案摘要、检验过程、检验结果、落款、附件及附注等内容。

对书画艺术品的司法鉴定来说,要在司法鉴定文书中表明司法鉴定人对检验作品的真伪提出专业性的鉴定结论,就要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

《司法鉴定意见书》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要按照司法部规范的格式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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